一、总编辑
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出版方针和政策法规,保证期刊出版导向正确,不断提高办刊质量和水平。
2.负责提名编委会委员和各刊主编,报学校审定和聘任,做好编委会日常工作。
3.负责建立和完善期刊出版各项制度(包括审稿、保密、编辑校对、质检、稿酬等),制订出版计划,并指导和监督各编辑部予以落实。
4.负责稿件终审工作,指导和监督各编辑部组稿、审稿、编辑校对、印刷发行等工作。
5.负责期刊质量检查工作,保证期刊的政治方向、学术水平和编校印刷质量。
6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副总编辑
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出版方针和政策法规,保证期刊出版导向正确。
2.协助总编辑负责稿件终审和质量检查工作,指导和监督各编辑部组稿、审稿、编辑校对、印刷发行等工作。
3.协助总编辑完善期刊出版相关制度、制订和实施编辑出版计划,提高编辑出版质量和效率。
4.负责新编辑培训,组织编辑人员开展出版政策法规学习、理论研究、业务培训与研讨,不断提高编辑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。
5.完成学校和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三、办公室主任
1.协助中心领导完成日常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。
2.负责中心人员的考勤、考核、推荐、评优、报奖等事宜。
3.负责中心与学校各部门之间、中心与出版主管机关和相关机构之间的文件或精神的上传下达。
4.兼任编辑工作,履行编辑岗位职责。
5.完成学校和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四、副主编
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出版方针和政策法规,保证期刊出版导向正确。
2.协助主编完成策划、组稿和审稿工作,负责稿件初审或复审、编辑加工、样刊检查等工作;完善编审流程,提高出版效率和办刊质量。
3.跟踪相关学科的学术进展和出版动态,参加学术活动,建立作者和专家网络,与相关文摘刊物或数据库建立联系,提高期刊影响力。
4.负责或配合有关人员完成期刊年度核验、样刊缴存、信息上报、意识形态督查、质量检查等工作。
5.完成学校和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五、编辑
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出版方针和政策法规,保证期刊出版导向正确。
2.跟踪本学科的学术进展和出版动态,协助主编和副主编提出选题设想并组织稿件,逐步建立作者和专家网络。
3.负责稿件初审、组织专家外审、编辑加工、版式设计、校对、版面费和稿费收发、样刊检查和发放、信息统计、工作记录整理和保存、采编系统维护等工作。
4.配合完成期刊年度核验、样刊缴存、信息上报、意识形态督查、质量检查、档案整理等工作。
5.完成学校和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六、新媒体编辑兼编务
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出版方针和政策法规,保证期刊新媒体导向正确。
2.负责收集、组织或撰写相关内容,用于新媒体刊发,并保证刊发质量,扩大传播范围。
3.负责样刊邮寄、期刊发行、档案管理等工作,兼任行政秘书工作。
4.完成学校和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大连海事大学学术期刊中心
2021年6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