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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部制度

学术期刊中心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办法
发布日期:2025-05-30     点击:[]

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术期刊中心网站、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,促进期刊出版融合发展,规范信息发布工作,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,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术期刊中心各编辑部建设、管理的网站(采编系统)和新媒体对外公开信息的发布工作,包括修改已公开发布的有关内容,不包括采编系统内部流转信息。期刊中心通过学校网站或其他网站/媒体发布信息,按照学校或其他网站/媒体有关规定履行审核程序。

第三条 在网站或新媒体上发布信息或修改有关内容,实行“先审核后发布”制度,采用三级审核,确保发布的信息导向正确,内容准确、真实,且不涉密。

第四条 在网站或新媒体上发布信息或修改以前发布的内容,均应填写“学术期刊中心网站/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表”(以下简称“审核表”,见附件)。由负责网站或新媒体管理的编辑提出信息发布或修改需求,并填写审核表,同时附需要发布或修改的内容全文(若发布的是通过最终审定录用的稿件,或已刊发稿件,只需提供稿件名称及期号或稿号);副主编对需发布或修改的内容进行复审;中心主任负责终审。审核表须留存备查,定期归档。

第五条 信息公开发布后,编辑应及时检查所发布内容,确保内容正确,且与已审核内容一致。发现与已审核内容不一致的,应立即改正;若发现之前(经审核)发布的信息有差错,应报请复审和终审人审核后予以改正。

第六条 本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。

大连海事大学学术期刊中心

2022年7月1日